2010年6月8日火曜日

回應李筱峰先生「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可以落地生根」的台獨論調

http://blogs.yahoo.co.jp/dd2200541/folder/929743.html
Subject:回應李筱峰先生「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可以落地生根」的台獨論調


聲明:本會不是台獨,而是台灣建國,針對李筱峰先生之「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可以落地生根」台獨論調,特別提醒李筱峰先生有關國際法規固有的基本資訊如下:
一、第二次世界大戰後,中華民國是由盟軍指派進駐台灣,所以台灣地位由國際決定,中華民國只是暫時擁有台灣托管權而已。

二、如果聯合國允許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能夠在台灣落地生根合法化,那麼聯合國的2758號「一個中國」決議文,就等於自打嘴巴!

三、依照國際慣例,參與託管地或佔領地的戰爭國處置辦法,第二次世界大戰後,戰敗後的日本人全部撤出台灣,蘇聯撤出東德,美國、英國、法國等撤出西德,由此可見,中華民國流亡政權不但無法「落地生根」,且流亡在台灣的中國人必須「落葉歸根」回去中國,除非它們與台灣人有婚約關係,和出生在台灣的中國人子女,可依照「世界人權宣言權利」選擇是否在台灣「落地生根」,否則台灣的中國人必須回去中國「認祖歸宗」。

四、根據聯合國「成員國領土主權」登記記載,東帝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,原本屬於印尼領土,東帝汶可以透過民主公投方式搞獨立運動。根據舊金山和約記載,日本放棄台灣統治權,證明國際承認台灣屬於日本屬地,而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,更不是中國領土,因此台灣無法效法東帝汶方式搞獨立運動。

五、台灣既然無法效法東帝汶方式搞獨立運動,更遑論在中華民國體制內,以其他選舉或公投方式解決台灣地位問題。

六、雖然「世界人權宣言權利」第28條記載“人人有權要求一種社會和國際秩序中的權利和自由,本宣言所載能獲得充分實現”,但依照第29條(3)記載“這些權利和自由的行使,在任何情況下決不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。”及第30條記載“本宣言的任何內容不得被解釋為默許任何國家,集團或個人有權從事任何政治活動或從事任何行為,以在此規定中,破壞任何權利和自由。”而中華民國托管台灣是屬於國際法與戰爭法之下的政治產物,不符合「世界人權宣言權利」,所以李筱峰先生說透過選票就能建立新國家,根本是天方夜譚的論調,因此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問題必須透過國際法解決,而不是以選舉或公投來解決台灣地位問題,換言之,流亡政權無法落地生根。

本會擬妥「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出終止中華民國的台灣統治權訴訟」,至少引用超過三十條以上的國際法條,是當今所有國際訴訟案件中,引用最多國際法條的訴訟。而此篇文章的六個觀點,並不列入本案訴訟條例當中,這六個觀點僅是對李筱峰先生的一個小小提醒而已,歡迎李筱峰先生或其他人給予賜教,若李筱峰先生無法給予賜教,請李筱峰先生不要再誤導台灣民眾→中華民國的選舉可以解決台灣前途。

有人擔心本會提出訴訟案會遭到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否決,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既然已決議中華民國滾出聯合國,怎麼會贊成中華民國繼續統治台灣呢?何況本會是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出訴訟,並不是向聯合國秘書處提出,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要否決甚麼?如果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要否決,就等於否決聯合國2758號「一個中國」決議文,豈不自打嘴巴?本會今天會提出訴訟案,其實早在2007年本會剛創立時,本會成員就已建議,只是當時需要多方求證,且時機尚未成熟,不能冒然行事,事隔3年,世事變化無窮,現在時機成熟,正是向「中華民國」宣戰的好時機,總比使用街頭運動的流血革命來得輕鬆實在,因此「向聯合國國際法院提出終止中華民國的台灣統治權訴訟」的擔憂是多餘的,歡迎尚未連署者,請踴躍參與本會連署,請註明連署、姓名、電話號碼(市內電話請加上區域號碼)或手機,請寄:vote911net@yahoo.co.jp 連署截止日期:2010/6/30

另外,有人提及本人寫的下面文章含有「人身攻擊」的意味。
http://blogs.yahoo.co.jp/dd2200541/folder/943754.html
Subject:台灣共產黨〈讓小孩們知道真相〉
本人特別抓出下面新聞:
http://www.etaiwannews.com/etn/news_content.php?id=912799&lang=tc_news&cate_img=257.jpg&cate_rss=news_പട്
新聞內容:中華民國內政部於2008年8月12日核准「台灣共產黨」為第141個政黨。

既然台灣共產黨已被中華民國內政部接受,如果留學英國法律系畢業的蔡英文或民進黨認為「台灣共產黨」屬於「人身攻擊」的話,歡迎提告,本人隨時奉陪。

※ 感謝參與由本會發起連署的人,表示您們不畏強權,挺身而出的表現,具有世界童軍三達德精神「智 Wisdom〈智者用腦思考、明辨是非,智者不惑〉、仁 Benevolence〈仁者用心體會、關懷服務,仁者不憂〉、勇 Valiant〈勇者動手做事、力行實踐,勇者不懼〉」的優秀遠見品德,您們不但是中華民國的終結者,未來台灣國的棟樑,也是民主弊端的改革先驅者,更是世界和平的見證使者,即將在世界上寫下歷史燦爛輝煌的一頁,台灣也因有您們的存在,台灣經濟將會日趨繁榮,而政治也不再陷入中國「統獨之爭」的圈套中,台灣後代子孫將永遠脫離被「外來惡魔殖民」的命運,台灣後代子孫以您們為榮。
本會連署詳情如下:
http://blogs.yahoo.co.jp/dd2200541/folder/935333.html
尚未連署者,請把握時機,來函寫上姓名、電話(區域號碼)手機即可,並註明連署

vote911net@yahoo.co.jp 或直接回函即可

連署截止日期:2010/6/30

未來訴訟詳情與發展,將僅告知連署者,敬請踴躍參與連署,謝謝合作救台灣。

※ Welcome to 民意調查多選題:http://vote911net.blogspot.com/
您認為中華民國政府以何種民主方式欺壓台灣住民?(Do you think what kind of the Democracy is exerted by the ROC government to bully and oppress Taiwanese?)

台灣住民個人前途自決會
秘書長凃桂英敬啟
http://vote911.net/bbs/
http://blogs.yahoo.co.jp/dd2200541
http://vote911net.blogspot.com/







---------- Forwarded message ----------

From: 邱律師
To:
Sent: Sun,06 Jun 2010 13:27:13 Asia/Taipei

Subject: 回李筱峰專欄『流亡政權可以落地生根』,應該『發動群眾運動,於立院開會時包圍立法院,行政院等,要求全民公投廢除『鳥籠公投法』,還權於民。

一、下述報導是李筱峰教授在自由時報公開對本律師主張的回應,但錯在他還在寄望『中國』國民黨本土化,最簡單的 應 該是去除『中國』這個魔咒,去掉中國這名字改為『台灣國民黨』(但該名字聽說已被先登記了)以免國共內戰仍在台灣由代理人繼續我國國內衍生內戰。

二、說本律師是『台獨的絕對主義者』,應該改為『絕對國家主義者』,因為沒有國家怎麼會有『法律』及『律師』,當然律師應該堅持台灣是國家。

三、台聯主席黃昆輝因為ECFA公投被審議會駁回才想到要提案廢除審議會,其實應該要進一步如本律師主張『發動群眾運動,於立院開會時包圍立法院,行政院等,要求全民公投廢除『鳥籠公投法』,還權於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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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筱峰專欄》 流亡政權可以落地生根

上週我在我的專欄文章〈流亡政權與台灣地位〉一文的結尾說:「流亡來台沒有關係,如何落地生根本土化才重要」,沒想到竟引來幾位獨派中的絕對主義者責問:「既然中華民國是流亡政權,為何還要跟他們選舉?台灣人應該群起拒絕該流氓團體選舉,要求人民公投自決,推翻中華民國幽靈體制。」這種質問,雖出自獨派,但剛好與藍營政客所質問的句型完全相同,他們也質問:「既然不承認中華民國,為何要來參加中華民國選舉?」

同一句型來自兩邊,因此應分別對兩邊回答。先回答藍營政客:「我們以和平漸進的方法,參加選舉,你們竟不高興;難道要採激烈的革命手段,你們才喜歡嗎?簡直喪心病狂!」至於對綠營極端主義者的回答如下:「進入現有的體制內,也可以改變體制。目前已經可以自由選舉,只要贏得選舉(國會及大選),舊有體制自然可以大大變革,不擔心流亡體制不會本土化。我們不必因為綠營中有人因參選而牟得私利,就斷定凡是參選就是成為中華民國舊體制的共犯結構。抵制選舉只有讓流亡政權更加鞏固而已。」

流亡政權能不能落地生根本土化?以今天馬英九集團急著諂媚北京而扼殺台灣人民的公投權利來看,要他們本土化落地生根當然絕不可能。但是,在過去六、七十年間,國民黨陣營中,未嘗無主張落地生根,將中華民國流亡政權蛻化成本土政權之人。試舉以下幾例來看:

早在一九六一年,駐美大使葉公超就曾經向美國駐台大使馬康衛表示,「中華民國政府應發表一份聲明,主張它有權繼續存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轄權之外」。馬康衛指出,葉公超的立場「顯然是要使台灣未來永遠繼續處於分別獨立的狀態」。

葉公超的理念畢竟沒有達成,一九七一年蔣政權終於被逐出聯合國,此時外交部次長楊西崑私下向馬康衛表示,台灣政府退出聯合國後應成立「中華台灣共和國」,並透過全島公投和普選,決定台灣前途。楊西崑曾向蔣介石建言,要蔣宣告台灣的政府和在大陸的政府是完全分離的。同時將台灣的政府重新命名為「中華台灣共和國」(the 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)。蔣在作此宣告的同時,也應以憲法緊急處分權解散國會,設立新的單一臨時民意代表機構,其成員由三分之二台灣人和三分之一的大陸人組成。楊西崑還主張蔣介石依緊急條款,應舉行「全島的公民投票,以決定台灣未來地位,及設置一個制憲機構。」(詳見王景弘文)無獨有偶,差不多在此時,被蔣介石下獄十年剛出獄的雷震也上書《救亡圖存獻議》給蔣,一開頭就建議「從速宣布成立『中華台灣民主國』﹐以求自保自全。」雷震說:「我們今天統治的土地,本來叫做『台灣』,今將『台灣』二字放在國號裡面,那就不是神話了。我們今天有一千四百萬人民(當時人口),我們以台灣地區成立一個國家,乃是天經地義、正大光明之事…」雷震將此國名英譯為The Democratic State of China-Taiwan;彭明敏教授則另外試譯為Sino-Democratic Republic of Taiwan或Democratic Republic of Sino-Taiwan。

以上實例就是流亡政權本土化的想法。可惜今天的藍營政客急著當北京代言人,已沒有前人的智慧。但我們全民不分族群可以透過選票,讓這個流亡政權的體制徹底本土化,建立新國家。

(作者李筱峰現任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)

---------- Forwarded message ----------

From: 邱律師
To: “李筱峰”

發送: 星期二,2010年6月1日十一點 41分57秒亞洲 /台北

科目: 回复:回复:要求全民公投ü除『乙\公投法』!

一,連公民投票的基本權利都被剝奪,只有一些分贓式的選舉,根本不是自由投票。

二,公民投票,群眾運動都被政客玩爛了,只是虛晃一招,讓人民宣洩不滿而已,根本是浪費人民力量及消耗革命能源。

三,選舉分贓只是一時,建立真國家才是永遠。

四,不要只是反對國民黨壟斷資源,而應該進一步建立真國家,否則只是分贓而已。

---------- Forwarded message ----------
From: 李筱峰
To: “邱律師”
發送: 星期二,2010年6月1日8時 42分30秒亞洲 /台北
科目: 稀土:要求全民公投ü除『乙\公投法』!

讓台灣人自由投票都還在支持國民黨,

這樣的群眾如何發起群眾運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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